上海催讨工程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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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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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如何讨要工资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添加时间:2023年11月02日 来源: 上海催讨工程款律师 浏览:366
[导读]:  张健律师,上海催讨工程款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

 张健,上海催讨工程款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农民工如何讨要工资

现在的农民工为了生存四处拼搏,但仍然有些工地上的工程主不付给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讨要工资的情况也是经常出现的,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的关系总是有些矛盾的。但其实包工头和农民工还是有些共同之处的,比如说他们都怕拿不到钱,农民工想要包工头给钱,包工头想要老板给钱。农民工拿不到工资,可以走法律程序,但是这样会耽误很长的时间,那么到底哪种方法能够有利于农民工拿回属于自己的工资呢

首先我们不能用暴力的方式来处理这件事情,每个人或许都有一些困难。我们要以平和的态度对待包工头和老板,这样才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如果我们实在是没有办法讨回自己的工资可以请贵人帮助,比如说找一些专业人士或者是找律师。相信有了他们的帮助,我们一定能够讨回自己的工资。

在一般的情况下是不会出现欠款不给的,老板可能真的是没有得到相应的收益,或者是他们把这些收益用于别处,故意拖欠工资。但是既然作为一个老板,那么就应该有足够的经济储存,很少情况下是真的拿不出工人的工资的,如果我们真的是急着要讨回自己的工资,必要的时候也要采取必要的手段。

我们可以一直跟着老板不管他去哪里都跟着,这样做才能够让老板明确知道你是来讨要工资的。老板也不会对你做一些违法的事情,他们觉得厌烦了,自然会给你工资。我们千万不要轻信老板说的话,比如说让你先回去,保证会给你钱的。他们说这些话往往是在为自己开脱,这个时候我们一定要继续追问下去问他什么时候,什么地点还钱。相信在你的再三追问之下,老板不会再厚着脸皮不给钱了。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第二十条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二十五条 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 因保修人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导致建筑物毁损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保修人应当承担赔偿。

保修人与建筑物所有人或者发包人对建筑物毁损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

第二十八条 本解释自二〇〇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是为了更好的解决工程质量问题,对于那些由于工程的质量存在问题,而导致的自己的人身或者是财产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并且意味着可以立即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金,还需要按照既定规定流程的规定,提出赔偿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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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来源:上海催讨工程款律师
  • 作者:张健[上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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